中石化香港前顧問涉嫌受賄及藏毒罪受審

法庭

發佈: 2015-03-02 19:51

撰文: 無綫新聞

中石化香港前顧問張國強於去年十月至今年一月處理公司業務時,收受投資公司經營者六十萬元賄款,作為優待該經營者及一家石油運輸公司的報酬。前顧問另涉藏有毒品「冰」及「忘我」,和第一部毒藥昔多芬等。他被控代理人接受利益、管有危險藥物及第一部毒藥等五罪,今在區域法院承認其中一項收賄六十萬元後,其餘四罪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紀錄在案。

六十三歲的被告張國強是中石化(香港)有限公司前顧問。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十月一日至今年一月二十七日,作為中石化香港的顧問,於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收取劉偉豪六十萬元,作為被告及其主事人對劉及南山石油運輸有限公司,予或不予以事務或業務的誘因或報酬。

辯方資深大狀謝華淵求情,指被告於2007由中石化總公司派駐來港任總經理,但案發時已退休,僅擔任公司顧問、無權參與公司內部會議或任何決策權。辯方指被告張國強從沒有處理過該款項,款項原封不動放在家中,被告被廉署拘捕搜屋時直認不諱、亦坦承白認罪。

但法官陳廣池則反駁指若非被告曾是中石化香港的總經理身分,那有人會睬被告、被告的行為已為行賄者搭橋,取得介紹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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