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2026-06-23 23:1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前內地地方官員的兒子,被控居港期間洗黑錢,包括處理父親收受的400多萬元賄款,合共逾6,400萬元罪成。案件押後至七月判刑。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被告是武漢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前局長肖軍的37歲兒子肖銳。
案情指,肖銳是一間資產管理公司的東主之一,涉嫌2014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間,經至少12間公司及12人,將38筆合共逾6,400萬元的款項,存入被告的個人銀行戶口,而該批公司跟涉事的資產管理公司都無業務往來,該12人亦非公司客戶,涉嫌洗黑錢。逾6,400萬元當中,包括肖銳父親肖軍,被指收受的逾400萬元賄款。
案情又指,被告2013年透過「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申請來港居留,但涉嫌提供1000萬元虛假存款證明書等,作資產證明。
暫委法官鍾偉強裁決稱,被告來港前在澳洲生活時,每年生活費僅2.6萬澳元,折合約10萬港元,1,000萬元存款是天文數字,亦不同意被告稱,入境計劃由母親安排,自己不知情。又不接納被告稱,其餘金錢由母親營商所得,因為被告母親在醫院擔任護士及文職工作。
被告否認五項控罪,法庭裁定全部罪成,押後至7月23日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