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被告謀殺罪不成立 阻止葬屍刑滿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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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5-03-20 02:35

撰文: 無綫新聞

次被告謝臻麒判監十二個月,同期執行,由於已被還押近兩年,當庭釋放。

謝臻麒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指謝臻麒是一直被人操控。暫委法官司徒冕就指謝臻麒被一個一直以為是朋友的人控制,不知道對方其實是危險人物;可悲的是謝臻麒智力較低,天真及容易被人利用。法官又稱他一向很少評論陪審團的裁決,但認為今次裁決正確。

至於被裁定兩項謀殺罪名成立的首被告周凱亮,傍晚由囚車押回荔枝角羈留所,法庭星期一會宣判。根據法例,謀殺罪依例會判處終身監禁;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最高刑罰是判監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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