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角咀拳館命案14人被裁定謀殺等罪名不成立 當庭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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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26-07-20 12:58

撰文: 無綫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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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27歲男子五年前,在大角咀一間拳館被發現昏迷最終不治,14人被裁定謀殺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控罪,罪名不成立,當庭獲釋。

案發在2021年6月,27歲男子陸穎豪晚上到拳館後,翌日早上被發現昏迷,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其後拘捕多人,涉嫌謀殺以及協助罪犯等。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理,被告包括12男、1女,介乎26至34歲,被控謀殺罪,其中4人因處置或毀滅調查死者受傷的相關證據,另被控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另外一名57歲男子、即女被告的父親,因涉及租單位,供女兒等人藏匿,被控協助罪犯。

法醫報告指出,事主死因為頭部外傷併發支氣管肺炎,但無法確定頭部被撞擊的時間,亦不排除事主進入拳館前已受傷。

法官胡雅文指,早前經考慮後,已裁定控方沒有足夠的直接、間接或環境證據,證明13名被告與死者死亡有因果關係,亦無法證明各被告夥同犯案。陪審團在法官指引下,裁定全部人各項控罪不成立。控方表明不會提出上訴,各被告當庭釋放並獲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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