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反對任何局部開刀 強積金不能無對沖

即時港聞

發佈: 2015-07-17 07:05

撰文: 無綫新聞

勞工界一直要求取消強積金的對沖機制。據了解,積金局有意提出先取消與遣散費對沖。長期服務金對沖則保留。有商會表示不能接受,勞工界亦擔心不可行。

梁振英競選特首時承諾將強積金對沖比例逐步降低,但三年來毫無進展。他去年初強調施政報告沒提到對沖問題,並不等同任內不處理有關問題。工業總會主席劉展灝表示,積金局高層最近約見各大商會重提取消對沖。據了解,其中一個方向是先取消遣散費對沖,長期服務金對沖則保留。

但劉展灝表明取消部分都不可接受:「一個企業當然是遇到財政上困難才會結業、遣散,還要額外出錢付遣散費,難上加難。供款的目的是肯定企業有甚麼事,都不會令僱員有損失,會得到應有的長服金或遣散費。」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被解僱或離職,符合規定的工作年期,可得到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但這筆錢僱主可以從之前為僱員供款的強積金中提取,變相令僱員退休時可提取的強積金少了。去年有超過30億元強積金被對沖,五成半用作抵銷遣散費,其餘的用作抵銷長服金。

劉展灝表示商界接受成立強積金、還要為僱員供款,是因為可以對沖:「這百分之五(供款)就是我們的責任,我沒有說不承擔。這百分之五都可以是退休,未必一定是遣散,並非每間公司都要遣散。那麼對沖了是否令僱員所剩無幾,不夠退休生活,這是另一回事。」

他表示要改變當初立法時的做法是可以討論,但前提是方案不增加僱主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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