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繼續聆訊,合共有四名證人作供,包括首度傳召涉事的水喉匠及分判商。
作供的水喉匠伍克明已被水務署撤銷牌照。事發時他是明合有限公司的合約經理,現已辭職。當時他負責牛頭角下邨一期,石硤尾邨二期等六個公屋的水務工程,明合是二判,總承建商是有利建築。
他在書面供詞指,明合在2005年開始,已將買焊料等「小五金」的工作交予三判,包括永興、森記及恆利負責,原因是焊料用得快,三判較易掌握使用進度。他強調,一直有要求焊料要符合合約的規定,巡查地盤時未發現違規。而三間三判有逾20年經驗,應該知道房委會要求,明合與他們合作多年未曾出現問題。
伍克明回答委員會提問時稱,自己早於90年代已知接駁水喉要用無鉛焊料,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許偉強問他,有否向三間三判說明一定要用無鉛焊料,他就說不記得,亦承認沒有收貨指引,形容是多此一舉,因為合作多年未曾出事。他又承認,巡查時主要監察當局要求檢查的物料不包括焊料,因為水務署亦不會抽查。
不過他質疑其中一間三判,永興東主莫海光供稱不知焊料不應含鉛的說法,因為對方曾送交當局審批的焊料是不含鉛的。
莫海光作供時反駁,早年送審的焊料是否含鉛已經不記得,平日一直都用普通焊料不知是否含鉛,無貨才用另一個牌子,這牌子的焊料就不含鉛。
三判永興的東主莫海光星期四會繼續作供,委員會同時會傳召二判明合的駐地盤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