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女子棄養五狗 判社會服務令及罰款

法庭

發佈: 2016-01-12 22:40

撰文: 無綫新聞

無業女子獨留成年母狗及四幼犬,早前承認沒有對被禁閉的動物提供充足的食物及清水、畜養動物的方式可能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或原可避免的痛苦,以及未有領取牌照而畜養狗隻三罪。屯門裁判法院判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2000元。

案情指,無業女子吳潤琪去年七月搬離元朗大樹下西路租住村屋時,獨留一隻未成年母狗及四幼犬,五狗被餓至皮包骨,至包租公上門追租揭發。

裁判官考慮被告背景正面,案發時面對分手、失業及外公喪禮,認為她處理事情不成熟才導致本案,接納報告建議判處社會服務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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