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去年接獲的貪污投訴增加近兩成,其中涉及公務員紀律問題,需要轉介考慮處分的個案急升近九成。
廉署四個諮詢委員會的主席出席記者會,去年全年廉署接獲2798宗貪污舉報,比前年增加一成八。針對私營機構的舉報佔六成半,加幅兩成二,涉及公務員的投訴有七百多宗,比前年多一成一。其中,可追查個案增加兩成,而需要轉介政府考慮作紀律處分的有九十人,比前年多近九成。
被問到前廉署專員湯顯明涉嫌濫用公帑及職權,及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取UGL報酬,諮詢委員會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強調一視同仁。廉政公署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主席譚惠珠表示:「如果涉及貪污是廉署職責範圍去調查,以及證據充足的時候,經過律政司的法律意見之後去起訴。任何一宗案件去到廉署,剛才已說得很清楚,不論涉及的人有何背景或職位,大家都是依法辦事,這一點可以向大家保證。」
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松崗表示,舉報人士不應高調舉報,因為對調查沒有幫助:「報案時高調地指,我現在入去告你了那一類行為,我覺得是有商榷地方在政治事件有關的方面這樣做,令人有一個感受到,可能是有利用廉署作為政治工具,這件事我覺得是不好,對廉署執法絕對不利。」
今年有多場選舉,包括九月立法會選舉,廉署表示會致力打擊「種票」問題,防貪處亦制定,針對立法會功能組別專業團體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