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攬訴訟屬刑事罪行 受傷索償應向政府求助

即時港聞

發佈: 2016-04-21 07:17

撰文: 無綫新聞

今次事件除了涉嫌冒認港大醫學院,還可能違反甚麼法例?據了解,醫院和警方懷疑貼單張的可能是一些索償代理。

他們會游說工傷事主家屬幫他們追討賠償,成功索償後瓜分金額。如果屬實,就可能涉及「包攬訴訟」,過往亦曾經有類似案例,指出參與的法律代表既代表事主提證和處理案件,勝訴後又可從中得益,這樣做會出現責任與利益有衝突,有濫用法律程序的風險。

公然在醫院內貼宣傳單張情況罕見,但有醫護人員透露不時有人在醫院向病人家屬特別是工傷事主的家屬,游說光顧他們協助索償。

部分市民表示不會相信他們。有市民直指:「我想我不會理會他們。」也有市民說:「醫生都很願意答問題,問醫生,都會有很好的建議。」

政府多年前開始宣傳,提醒市民一些索償代理聲稱,無償協助意外受傷的事主追討賠償,待事主成功索償後瓜分賠償的做法,屬刑事罪行。

大律師陸偉雄指,瓜分賠償會構成「包攬訴訟」:「『包攬訴訟』是『助訟』的一個嚴重版,即是發生「助訟」後,有一個協議還要瓜分。『助訟』、興訟者所得到的利益或賠償。如有瓜分行為就會構成『包攬訴訟』。」

有關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禁七年。

立法會過往都曾經討論有關包攬訴訟的法律問題。當時律政司認為有必要保留相關刑事條文,並建議市民如果意外受傷需要索償,應向事務律師、法援署或勞工處或社署等部門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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