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界說目前有不少外判工人被僱主以強積金供款支付遺散費,有需要改變對沖情況。但有中小企指出,如果取消對沖,會令開支增加,可能要裁員。
消息指政府建議設定一個年份後,僱主不得再以強積金供款,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
根據《僱傭條例》,僱員受僱不少於兩年,如因裁員而遭解僱,或合約期滿後因裁員而不獲續約或遭停工,都可獲發遣散費。而在符合條件下,受僱滿五年即可享有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是以僱員最後一個月薪金乘以三分之二,再乘以可追溯的年資。
現時僱主要就僱員入息,每月供百分之5強積金,但就可以用供款,對沖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強積金實行十多年以來,至去年有多達280億元被對「沖走」。勞工界指出,最受對沖機制影響的是外判工人,例如清潔工及保安員。
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陸頌雄表示:「公司就會以現有法例許可的對沖機制,將僱主的(強積金供款)部分全沖掉,百分之九十都會全沖,沖了再補一些錢,作為遣散費支持給他們,所以現在這班工友,基本上在強積金那部分,僱主那部分差不多是零。」
劉達邦經營的建築材料公司有二十六名僱員,他說如果政府為強積金對沖「劃線」,會增加開支,可能影響營運:「不排除會先一刀切(裁員),重新再招聘。有能力的便加價,無能力又加不到價的,僱主自己墊出來,再甚墊也墊不到,生意又不好便結業。」
現屆政府只剩半年任期,工聯會相信新一屆政府會接棒完成政策。但自由黨就認為,特首候選人如果要得到商界支持,未必會接棒落實取消對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