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委會特別會議,討論保安局在新財政年度開支,有議員對警務處用接近一千五百萬元購買三輛裝甲車有保留。
社會福利界議員邵家臻表示:「機器、車輛和設備預算開支一億四千八百多萬,比2016/17年修訂預算高百分之400,當中包括三輛裝甲車,當局究竟考慮甚麼因素,要在2017/18年多購買三輛裝甲車?」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世界反恐形勢嚴峻,我們考慮過檢討目前裝備,覺得有需要多買三輛作為飛虎隊反恐用途,的確香港是個非常安全的城市,但我們也不能因此沒有適當裝備預防。」
邵家臻表示:「我擔心你花這麼多錢買裝甲車,只是用來做親善大使,在警隊開放日或機動部隊畢業禮展出。」
盧偉聰指:「我不同意,因為武力威懾,對恐怖份子非常有阻嚇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