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騰華稱有人投訴港台節目 通訊事務管理局有責任處理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3-17 00:25

撰文: 無綫新聞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主動提到有人投訴港台節目,指通訊事務管理局有責任處理。

邱騰華指,港台作為政府部門,受到申訴專員公署、審計署等機構制約。而作為公共廣播機構雖然享有編輯自主,但亦受到《香港電台約章》規管,需要向顧問委員會負責,及受通訊事務管理局制約。

他又提到,廣播處長梁家榮早前寫予員工的信,提及港台需恪守《約章》,認為是正面回應社會。但強調如通訊局收到投訴,有責任認真處理。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但如果坊間有人指,有人提出因為某些節目,因為有很多欣賞數字,恐怕不能作為處理投訴的對沖,投訴必須按通訊局處理。通訊局有責任、有法定權力處理投訴。投訴的結果,不是在乎有多少人欣賞或不欣賞,因為所有投訴中,結果大致兩方案,如果投訴成立,作為被投訴一方,包括港台必須提出更正,以致作出改善。如果不成立,亦還港台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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