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庭推翻《头条新闻》涉辱警司法覆核案决定 通讯局称研判词再行动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9-04 07:00

撰文: 無綫新聞

上诉庭推翻通讯局,指港台节目《头条新闻》其中一集内容辱警的决定,撤销对港台的警告。通讯事务管理局称,会跟法律顾问研究判词,再决定下一步行动。

案件涉及已停播的港台节目《头条新闻》,2020年2月14日播出的一集《惊方讯息》环节,艺人王喜从垃圾桶出来,被通讯局裁定辱警;另一环节《无品芝麻官》,讽刺警方囤积口罩等个人防护装备。被通讯局裁定违反要确保节目资料准确,向港台发警告。

港台工会及记协提出司法覆核,原讼庭维持《惊方讯息》环节辱警的决定,至于《无品芝麻官》无法证实警方口罩过剩属真属假,不能断定是虚假消息,通讯局认为无违反《电视广播条例》。

通讯局、港台工会及记协,分别再上诉。案件由高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上诉庭法官区庆祥处理,判词指三位法官同意通讯局正确把《头条新闻》归纳为个人意见节目,须遵守《电视节目守则》,制作者需「尽一切合理努力」,确保资料准确。

就《无品芝麻官》环节,判词举例指节目提到警方「取消徒步巡逻」,而时任油尖旺警区助理指挥官曾仲斌的证供显示,该警区巡逻便衣警员2020年1月,的确以私家车巡逻取代徒步巡逻,所以资料是真实准确,三名法官一致驳回通讯局上诉,即维持没有违反守则。

至于《惊方讯息》环节,潘兆初认为即使是讽刺节目,也应该有一条界线,介定是否得体,他认为节目确实涉及辱警,有违守则。不过,关淑馨与区庆祥虽然同意,警员在节目内容中被嘲笑,但综观整集节目,认为针对的是警方抗疫工作,并非单纯针对警察社会地位,最终以2比1,推翻通讯局的决定,下令撤销相关警告,不会发还通讯局重新考虑。

至于记协提出的其余议题,包括挑战本案涉及违宪,均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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