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师因官校无按程序终不获聘向教局索偿获赔近70万 律政司批申索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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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1-03 03:12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女教师前年获官校聘用,但因学校没有跟教育局招聘程序,最终不获聘,向教育局索偿逾1,600万元,高等法院法官裁定女教师获赔偿近70万元。

47岁申请人前年向福荣街官立小学递交履历,完成两轮面试后被告知获聘为,以英语为母语的英语教师。但其后教育局指,该校没有跟从局方「内部政策」、即官立学校只可从局方取得应征者的履历,最终因「程序错误」,女教师不获聘请。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高浩文去年中裁定,教育局有关决定属违法及不合理,指女教师属于局方指定的人才库中,符合相关教师资格,学校有权在相关人才库中,拣选合适人选。

而她经公开及透明的面试后,获甄选为最佳人选,并提供职位,她亦表明应聘,惟教育局干预,判申请人胜诉。高浩文指,如非教育局跟从一个没有文件记载的「内部政策」,女教师应会受聘。下令教育局需向她作出赔偿。

申请人向教育局索偿1,604万元,包括300万元一般损失、近195万元收入损失,当中涉及为期两年合约每月逾6万元薪金和逾2万元住屋津贴,以及近1,100万元未来收入损失。律政司批评有关申索严重夸大。

法官最终裁定申请人只应得不获聘两年,扣税后的净收入及教师注册费损失,合共69.5万元。

教育局表示尊重法庭裁决,会研究判词和征询法律意见,再考虑是否作出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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