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阶段管制即弃塑胶餐具及产品,4月22日起实施。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指,胶餐具供应商有半年时间清货,卖不完可出口至其他地方。
4月22日起实施首阶段「走塑」新措施,本港两万间中小型食肆,堂食禁止提供即弃塑胶餐具等。在立法会委员会会议,有议员关注政府会否协助餐厅处理积存的塑胶餐具。
金融服务界议员李惟宏表示:「政府在法例实施初期,如何帮助业界能在法律生效前,可能已经买入了大批塑胶餐具或其他产品?最后都处理不到,有否更好的或更环保方式,避免他们最后扔掉。」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指,餐厅自新规定实施后,半年适应期内,仍可提供即弃塑胶餐具。至于入口商可以选择将存货转卖至海外。
环境及生态局局长谢展寰称:「本地卖不完,他们可转口出去,因不是全球禁止的,有地方仍用到的,未至于全部变成垃圾。」
有议员关注,市民买了外卖但最终是堂食,用了即弃胶餐具,会否违法。
民建联香港岛东议员梁熙提问:「我去买‘叉鸡饭’,然后跟他说饮品转外卖,汤转外卖,我坐下来吃,我是否犯了法?」
谢展寰回答:「可以,简单来说可以的。如果他跟店铺买的时候,说是外卖的,但坐下吃,他不犯法的。当然我们鼓励市民一般不要这样做,你摆明堂食,无理由去欺骗店铺说是外卖。」
管制即弃胶餐具等产品的条例,分两阶段实施,4月22日起属首阶段,有半年适应期,之后当局会以教育先行,及风险为本执法模式,针对屡劝不改「违法黑点」,采取执法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