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的士司机承认「兜路」、无礼貌及不守规矩两项控罪,罚款900元。
案情指去年7月4日,被告接载乘客由青衣到伊利沙伯医院,期间表明塞车,两度要求乘客下车被拒。最终到达目的地,车费128.6元。涉案路线总长12.64 公里,收费公里12.34公里,较警方量度最直接路线长了1.24公里。乘客下车后拍摄车牌及司机容貌,双方口角,被告以粗言秽语指骂对方。
被告庭上辩称没意图「兜路」多收车费;而乘客扬言将拍摄片段放上网,是想打烂其饭碗。
暂委裁判官周羡颐表示,控方只需证明被告「兜路」已可入罪,而法律上期待专业的士司机采取最直接可行路线。最终判被告罚款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