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通识:预缴式服务合约冷静期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09-10 02:26

撰文: 無綫新聞

连锁健身中心舒适堡突然全线结业,预缴式消费合约应否设立保障消费者的强制冷静期,再度受到关注。

冷静期是指在买卖双方签订合约后,消费者在合理时间内,毋须证明商户曾作出不当销售行为,亦有权取消合约及获得退款。

消委会2018年4月向政府提交报告,建议就美容及健身服务合约实施法定冷静期。政府翌年展开三个月公众谘询,就3,000元或以上的美容及健身消费服务合约,提出两个方案,包括3个工作天冷静期和7个工作日退款期,以及7日冷静期和14日退款期。

公众谘询已结束五年多,但至今仍未立法。商经局回应时提到,自2019年下半年,社会环境、经济情况和消费气氛都产生了急剧变化,现时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营运仍面对不少挑战。

局方说会继续因应当前情况,包括经济环境和相关投诉及执法数字,小心检视有关建议,然后再决定未来路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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