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汇报社评∶「35+颠覆案」昨日宣判,四十五名反中乱港分子被判刑,其中提出非法初选计划和所谓揽炒十步曲的戴耀廷,被判囚十年。判决结果彰显香港法庭依法独立办案,裁决专业公正合理。
本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法庭判决反映罪行严重性,显示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必须予以严惩,为系列国安案件审理树立标杆,更向社会传达清楚信号,法庭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绝不姑息、依法制裁绝不手软。
明报社评∶47人组织及参与民主派「35+」计划,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当中45人罪成判刑。法官指,首被告戴耀廷的「揽炒十步」是提倡革命,判监十年;其余被告判囚四年两个月至七年九个月。今次是《港区国安法》生效以来,首宗涉及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案件,量刑没有先例可援,是轻是重言人人殊。
推动「揽炒」无差别否决预算案,不仅为民主派带来致命打击,也导致公民社会近乎覆灭。前人多年努力毁于一旦,令人感慨,唯盼社会多元开放氛围可以逐步重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