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明年8月生效 当局冀减少工人被「拖粮」情况

即时港闻

发布: 2024-12-18 05:21

撰文: 無綫新聞

立法会三读通过《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草案》,明年8月28日生效。当局期望减少建造业工人被「拖粮」情况。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说:「我宣布议案获得通过。」

立法会大会以不记名方式表决,大比数通过《建造业付款保障条例草案》。

条例将于年底刊宪后八个月生效,禁止分判商及下层工程公司合约,设「先收款、后付款」等条款。规定付款方要在合约日期,或下层公司提出申索30日内回应,60日内支付款项,否则下层公司可在28天内提出审裁,55个工作天内会有裁决。若对方不依从裁决,下层公司停工都不被视为违约。

发展局局长甯汉豪指出:「有议员用‘开花结果’去形容,的确这条条例草案在业界讨论的框架,都讨论超过十年,希望承建商和服务供应商准时收到款项,亦有助减少工人被拖欠薪金情况。」

条例适用于价值不少于500万元的建造工程合约,包括房委会及房协屋邨维修工程,及不少于50万元的工程相关货品、服务合约等。私人住宅楼宇工程,如室内装修等不适用。

经民联工程界议员卢伟国称:「建造业工序一环扣一环,拖欠工程付款牵一发动全身,同时因受到既定合约规限,不获付款方往往动用本身财政资源继续工作,因此构成额外财政负担风险,对承受力较低中小型企业冲击更大。」

当局称会适时检视涵盖范围,并会宣传,提醒业界检视及修订现有建造及分包合约范本,以符合新法例要求。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