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11日)适逢香港单车节盛事,屯门公路竟惊现「特别车队」,有网民在屯门目击一对戴着白帽子的男女,分别骑着天蓝色的共享单车,公然驶入屯门公路沿往九龙方向的路肩前行。期间更有人拍到两人在屯门公路「30桥」段下车推单车上斜,随后有警车赶至将两人截停。
事件图片在网络发酵后引起热烈讨论,不少网民配合单车节主题大加嘲讽,大批网民笑指两人错过活动时间,留言讽刺:「单车节今朝完咗啦㖞,你两位想后join?」、「两位系咪迟咗出发」、「参加单车节?」
亦有网民打趣留言:「识踩都系踩共享单车。」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Q章《道路交通(快速公路)规例》,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踩单车进入快速公路即属犯罪。如属首次被定罪,可处第2级罚款(5,000元)及监禁3个月;如属第二次被定罪或随后再次被定罪,最高可处第3级罚款(1万元)及监禁6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