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前常委李耀基於10年「六四」前夕,在銅鑼灣時代廣場外擺放民主女神像和六四浮雕而遭食環署票控,早前被裁定未領取公眾娛樂場所牌照罪名成立,被罰款2000元,李不服定罪提出上訴,今在律政司不反對之下,獲判上訴得直,兼取得原審及本案訟費。
支聯會副主席蔡耀昌表示歡迎判決, 並透露李現於外國留學。
判詞中指,律政司基於去年終審法院對於「公眾娛樂場所」的詮釋,指出李無權禁止其他人進入正進行展覽的時代廣場空地,換言之,公眾並無「入場」,故此該地並不是《公眾娛樂場所條例》所指的公眾娛樂場所,在該處活動亦無須領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