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龕草案料年中生效 8萬骨灰須遷置保存

即时港闻

发布: 2016-01-08 07:15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希望透過立法規管私營龕場,新例最快可能年中生效,當局估計在新例下,有八萬份骨灰要遷置,需要找地方暫時保存。

本港不少私營骨灰龕場涉及違反地契或土地規劃,政府2014年提出立法規管,立法會正審議有關條例草案,預料最快今年中生效。截至去年,已參加通報計劃的私營龕場,報稱存放的骨灰共約38萬份。政府估計法例生效後,有兩成、即近八萬份骨灰要遷置。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高永文指食環署的骨灰暫存設施,最多只能存放五萬份:「若有數量較多的骨灰龕,在不獲發牌的私營骨灰龕場,需要處理時,政府需要預留空間,供這些骨灰作暫時儲存。不等同一個正式的骨灰龕,這些設施不會有機制供遺屬拜祭。」

根據發展局的資料,現時全港有126個私營骨灰龕場違反土地契約或城規條例,預計日後大部分都要先向政府申請牌照,才可繼續營運。

沙田的這個私營龕場是其中一個不符合土地規劃用途的龕場,負責人福位商會副會長梁錦濠說會申請牌照,但認為政府有責任安置受影響的骨灰:「既然人家(先人)已很安詳地在龕場那麼久。政府可作一個比較寬鬆的政策,容許已存在(通報)的灰位,繼續原地安置。」

政府在提交立法會的文件中提及,不會為需要遷置的骨灰優先分配公營龕位,以免發出錯誤信息。長遠則希望推動市民接受環保殯葬方式,例如撒灰,減少骨灰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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