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懲教署人員及另外六人涉嫌安排「假探監」,串謀詐騙懲教署的案件在荃灣裁判法院應訊。案件下月再訊,其中六名被告獲准保釋。
七名被告,包括三十六歲懲教署工藝教導員,被控串謀詐騙罪及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的交替罪名。其餘六名被告,四人是塘福懲教所前囚犯和兩名報稱主婦的女被告,被控串謀詐騙罪,分兩案被起訴。
首宗案件涉及五項控罪,一名駐塘福懲教所金屬製品工場的懲教所職員,涉嫌在2013至14年期間,與當時是懲教所囚犯的被告協助傳遞18封信件,給兩名中間人,安排其中一名女被告假扮親友探訪三名被告在內的囚犯,使有關探監人士獲授權,取回懲教署為囚犯保管的財產,共三萬六千多元現金。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於11月1日審理。
第二宗案件涉及另外一名女被告,涉嫌在2013至14年期間,與當時懲教所一名囚犯串謀詐騙懲教署,虛假表示是該囚犯的朋友探監,使被告領回該囚犯存放九龍城裁判院的一萬元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