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游司法覆核上訴案被駁回 2人須負責全部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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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6-11-29 19:03

撰文: 無綫新聞

青年新政梁頌恆、游蕙禎宣誓司法覆核上訴案,上訴庭駁回兩人上訴。他們的代表律師指會考慮上訴至終審法院。法院明天早上九時半開庭處理上訴申請。

梁頌恆、游蕙禎沒有到法院,上訴庭頒下判詞。判詞指兩人在十月十二日拒絕宣誓,已自動失去議員資格並離任。在法律上不可能容許兩人重新宣誓。

對於上訴的梁頌恆和游蕙禎一方,指政府應該尊重三權分立「不干預原則」適用於本案,而議員宣誓是否有效,監誓人即立法會主席有最終裁定權。

上訴庭認為三權分立和「不干預原則」不能妨礙法院履行執行《基本法》的憲法責任,認為法院的審訊不損害立法會的權力或功能,或削弱議員的民意授權。

上訴庭又認為,人大常委會的釋法已經清楚說明《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涵意,認為履行相關憲法規定並不是立法會內部事務。

上訴庭駁回兩人上訴,梁頌恆、游蕙禎要負責全部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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