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頌恆游蕙禎失立會議席 區院裁定須交還186萬元薪津及訟費

即时港闻

发布: 2020-05-05 04:49

撰文: 無綫新聞

區域法院裁定游蕙禎及梁頌恆須向立法會交還186萬元。

游蕙禎及梁頌恆2016年因宣誓問題,被法庭裁定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後,行管會入稟向兩人追討薪津。

兩人在前年10月及11月提交抗辯書,但行管會要求交代詳情均不獲回應。去年6月,二人缺席聆訊,案件在區院提訊,游蕙禎及梁頌恆缺席。

區院司法常務官裁定兩人沒有提出恰當的抗辯理據,判行管會勝訴,兩人須交還186萬薪津以及支付相關訟費。

更多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