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亂案 五被告區域法院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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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17-05-31 02:06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旺角暴亂,其中一宗涉及五名被告的案件,在區域法院續審。

五名被告年齡介乎18至47歲,被控去年2月9日,在豉油街近花園街交界,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五人都否認暴動罪。法庭早前裁定表證成立,其中四人選擇不自辯。

第三被告,四十八歲陳紹鈞繼續自辯,強調當日拍攝時,戴帽及口罩非要遮掩身份,是避免被傳媒拍攝,又表示指控與事實不符。

控方質疑被告在案發時,示威者與警方對峙期間,沒有再拍片。被告指當時處於人群後方,沒有留意警方警告,或有人持磚或挖磚等,而且當時打算離開,有用手機及運動攝影機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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