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审讯耗时长 意见指部分可加快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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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2023-07-31 06:35

撰文: 無綫新聞

法院审讯案件不时需要押后,近年区域法院审讯的刑事案,更比目标时间多超过两倍。有意见认为,部分案件可加快司法程序,缩短等候审讯的时间。

法院审讯案件的时间越来越久,一年半载是等闲事。根据司法机构年报,去年在区域法院审讯的刑事案件,由被告人首次提讯到聆讯,平均轮候时间达350日,比目标100日多两倍半。

押后审讯的原因多,包括控辩双方需要更多时间研究资料、迁就证人作供和大律师档期等。有执业大律师认为,案件押后有必要,但时间过长就不理想;如果案件简单,辩方有需要时可申请快期。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表示:「如果是简单案件,很多事项、事实都可以同意,争议只有一两个法律观点,这样的情况下,我相信法庭可以腾空一点时间,尽快处理这件案件,可以大大缩减被告候审期间产生不必要压力。」

遇上复杂案件,涉及证人多,审讯时间会更长。

根据保安局去年4月,回应议员提问时提交的资料,指有移交区院、被告否认控罪的案件,开审前要等约380日。有立法会议员认为,涉公众利益、广泛关注的案件,更应该加快处理。

经民联/西九新动力选举委员会界别议员梁美芬称:「2019年和2014年有些案件,拖了七年才去审或上诉。一旦上诉,结论还未出,很多人可能有幻想、有错误理解,仍然去做同样行为,原来最后是犯法的,所以任何审讯不应该拖得太久,特别是公众特别关注的,要考虑公众利益和期待法庭判决结果,其实是很重要的。」

梁美芬又表示,长远应增加司法人手,或设专门法庭处理同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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