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委會提出改革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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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務委員會2001年提出改革建議,重溫當年的建議內容。
改革後,醫務委員會會由28人增至32人,非業界人士亦會由4人增至8人。而原本由委員擔任的聆訊小組主席,亦改為法律人士擔任,增加獨立性。
至於罰則方面,如果醫生涉及專業水平問題,就要進行再培訓。而被警告的醫生,亦可能不准做同類手術。
醫務委員會指,研究改革過程已經有足夠諮詢。
醫務委員會主席李健鴻說:「工作小組中有一個功能小組,特別去搜集公眾的意見。他們搜集到的意見,包括傳媒、病人組織和消費者委員會。」
而病人權益組織就指,改革仍有不足之處。
病人互助組織聯盟主席陳萃菁指:「我們看過一些外國的經驗,其實醫委會甚至可以一半是業界、一半是非業界,變得透明度會大大地提升。」
今年4月,醫務委員會經過4小時聆訊,裁定瑪麗醫院醫生董曉明在為病人做手術時使用手提電話,並無專業失德,令人質疑醫委會的公信力,導致這次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