篩選:

全部

時間:

最新至全部


投票站禁帶手機建議

發佈日期: 2025-12-02 04:00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2004年,有立法會議員建議禁止選民帶手提電話入投票站,重溫當年選舉事務處的回應。

現時的選舉條例列明,在不記名投票制度下,不能公開選民投了票給誰,票站內也不能通電話、拍照。

現在有拍照功能的手提電話又小又輕便,拍一張照片,不用幾秒,而且還可以調校至靜音。有立法會議員關注選民會利用這個方法,拍下自己的選票投給誰,從中獲取利益。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說,為了防範選舉舞弊,他將會提出研究禁止帶手提電話和相機入票站。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主席黃宏發表示:「當他進去投票間投票之前,問他有沒有帶手機、手機是不是3G,如果是的話請他先放下。」

選舉事務處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榮認為,這樣做相當擾民。

總選舉事務主任李榮說:「你可以試一下,真的,這法例已經有,我們有在場人員監管,你還是要這樣去做、你要冒一個險,就是犯法。你覺得我進入票站,我叫你把手提電話交出來,你會怎樣呢?」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