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基本法委員指一地兩檢安排具法理基礎 有團體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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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7-12-27 02:33

By: 無綫新聞

有關注高鐵「一地兩檢」的團體批評,有關安排顯示中央已在香港實施全面管治權,有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則認為,議案有法理基礎。

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全票通過的一地兩檢安排,決定已經解答反對派提出的疑問,安排並非在全香港實施,所以與《基本法》第十八條無關:「我們現在說的是一個內地口岸區,是一個較小的地方,絕對不是香港全部地方,第二、實施的對象只是要坐高鐵進去內地的人,也就是來往人士,而不是所有人都實施,所以基本法第十八條不適用。」

本身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港大法律學者陳弘毅認為,中央對《基本法》第十八條的理解,跟本港法律界不同:「(中央)認為十八條的立法原意,只處理全國性法律在整個香港實施的情況,就不包括在出入管制安排、在一個口岸區內,實施內地法律,他們認為不需要、亦不涉及到第十八條,只需要本地立法可以處理。」

一地兩檢關注組批評,有關安排已經超越了一地兩檢。

一地兩檢關注組召集人陳淑莊表示:「李飛還沾沾自喜說,是『一言九鼎』,還有『不容質疑』,其實可以講今次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是『一言喪港』,大家看到的是已經超過一地兩檢,中央政府在香港實施全面管治權。以前說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今日是常委治港、零度自治。」

身兼立法會議員的港區全國人大田北辰認為,有關安排需要有很強的法律基礎,否則將來會受到法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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