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享福利案政府上訴得直 涉案公務員研上訴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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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8-06-01 02:34

By: 無綫新聞

高等法院之前裁定公務員在海外與同性伴侶結婚,可享已婚公務員福利,政府上訴獲判得直。

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2014年在新西蘭與同性伴侶註冊結婚,之後向公務員事務局更改婚姻狀況被拒,稅務局亦拒絕他與配偶合併評稅。

高院原訟庭去年四月裁定,梁鎮罡就公務員福利提出的司法覆核勝訴,但評稅方面就敗訴,雙方分別提出上訴。

高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在判詞指,《基本法》保障市民有婚姻自由,但只認可異性婚姻,申請人本身都沒有異議。

當局不向同性已婚公務員發放已婚福利或容許合併報稅,不可指當局有錯或歧視,若容許同性已婚公務員享有異性已婚公務員的福利,無疑是削弱社會上婚姻的獨特地位,並同時將社會上不認同,或未有準備達成共識的婚姻關係視為婚姻,亦會對其他社會福利,例如公共房屋、醫療、退休福利等帶來影響,強調本案具有重大重要性,裁定政府一方於公務員福利與評稅方面均勝訴,但需支付訟費。

梁鎮罡對政府上訴得直,表示非常失望,強調入稟只希望獲尊重和公平對待,正研究是否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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