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稱港區國安法條文用詞及方式不會與普通法完全如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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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0-06-19 06:31

By: 無綫新聞

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早前指,中央對《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保留部分管轄權。大律師公會發表聲明,擔心審訊是否會交由內地進行。

聲明指,內地進行刑事審訊時,基本人權保障及審訊能否公平進行,備受港人關注;而港澳辦提到相關法例「具有不可挑戰的地位和權威」,亦令人關注會否與本地保障人權的條文牴觸。聲明又指,由內地維護國安機構「監督、指導」本地執法機關,做法史無前例。

對於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要求有關條文全部依照普通法行文並不合理。聲明就要求鄭若驊解釋說法,香港法律界應如何應用混合法律。

律政司稱國安法是全國性法律及由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條文用詞及方式並不會完全與香港慣常接觸的普通法一樣;又指《基本法》同屬全國性法律,過往香港法庭、大律師等亦一直有處理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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