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接獲三宗與電子消費券相關投訴,涉及貨不對辦等,提醒市民要留意大額消費及用現金券的風險及條款。
五千元消費券剛接受登記,但消委會六月中以來接獲三宗相關投訴,兩宗牽涉電訊服務的「早鳥優惠」。
其中一人兩度與電訊服務商確認有產品優惠,到消費券發放後正式繳費,但簽約後被告知缺貨,要求改買其他商品,投訴人感到受騙。
另一人亦預繳購買電訊服務計劃,容許日後以消費券繳費,但發現所提供的數據量與當初商戶承諾的少近一半,更設各種附加費,質疑貨不對辦。
第三宗涉及支付平台登記時,未能綁定特定電子支付工具。
消委會提醒市民用消費券買大額產品,如要先墊支部分款項,要問清楚如何取消合約及多少手續費。坊間亦推出不少購物券或現金券,要小心「魔鬼在細節」。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表示:「要使用滿一定金額才能用一百、二百元,會否每次只可使用一張,究竟有沒有一些附帶條款原來自己不可接受,買完就不可退換。不要買來歷不明的購物券,若便宜到你都不相信,千萬要小心,世上沒有『咁大隻蛤蟆隨街跳』。」
消委會又提醒市民,用消費券時應留下宣傳單張,甚至保留收據,萬一有爭議時都可以方便追討。
消委會指,市民選擇消費券支付平台應仔細考慮各平台的覆蓋率及使用條款,不要被一時的優惠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