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被裁定2019年灣仔參與暴動罪成 下月7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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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2-04-22 23:14

By: 無綫新聞

11人被裁定2019年10月在灣仔參與暴動罪成,下月7日判刑。

案中6男5女由18到32歲,報稱是學生、社工及文員等。被控2019年10月6日、政府實施《禁蒙面法》後,在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等罪。

區域法院法官林偉權裁決時指,從被告當日被扣查位置可見,他們並非路過的旁觀者,而身上都有防毒面罩、口罩和手套等,並非普通人的隨身物品,而是參與非法集結或暴動者的裝備,裁定全部人暴動罪成,其中7人同時被裁定管有或使用蒙面物品罪成;另一人被搜出鐳射筆,被裁定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成。

法官押後至下月7日判刑,等待索取背景及教導所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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