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首次到立法會出席答問會。他提出成立四個工作小組,由司級官員帶領,解決跨代貧窮、房屋、土地及地區事項等問題。
弱勢社群學生擺脫跨代貧窮行動小組由政務司司長帶領,制定精準扶貧方案。
土地房屋供應統籌組由財政司司長帶領,統籌、協調所有土地發展及房屋供應相關部門,改善不符合效益工序及流程,提升土地發展及建屋效率。
地區事項統籌工作組由政務司副司長帶領,針對地區關注議題,設定處理事項,包括衞生、阻街黑點、環境及市容等問題,在一至兩個月內付諸行動,再轉化成行動方案在各區執行。
公營房屋項目行動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帶領,督導公營房屋興建項目,要在上任一百日內提交加快興建公營房屋的工作建議,主力處理李家超政綱中提出公屋提前上樓計劃,協調各部門善用私人參建模式、壓縮程序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