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有議員關注騷擾處理國安案件人員入罪門檻太狹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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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24-03-12 18:14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法案委員會繼續審議《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草案列明對處理涉及國安的案件或工作的人,作出非法騷擾行為的罪行,有議員關注入罪門檻太狹窄。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為何不簡單些講,總之你執行就行,無論之前、正在做,抑或將會做,我不理解為何要特別寫成這樣?保護有關人士,必要亦都應該,及一定要做。為何定門檻給我感覺這麽高,去入罪會否很困難? 」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並非收窄,反而擴闊。如果我準備檢控人,你來恐嚇我便包含;現在正在檢控,法庭進行中亦包含;結束了,因為我曾經做過這件事,你今天恐嚇我,以後不要再來了,都包含,所以是全覆蓋。反而這個寫法表達意思,只要執行處理國家安全工作,無論指明公職人員未做、正在做、做完,如果這個原因,你做出任何恐嚇行為,都會受制於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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