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下午到立法會,交代垃圾徵費去向。消息指,不會如期8月1日實施,亦傾向不會交代延後至何時推行。
垃圾徵費的概念,政府早在2005年提出。當時的環境運輸及工務局期望2009年推行,最終未有成事。2012年,政府再提出初步框架,由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做諮詢,目標是2016年實施。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我們感覺主流民意是支持這個政策方向,污者自付,誰丟得較多垃圾,就要付多些。」
期間推出「模擬收費」,在七個屋苑試行。做完諮詢後三年、即2017年,政府公布垃圾徵費建議方案,引進指定垃圾袋,每個收三毫至十一元。
黃錦星說:「最大目的,是要推動全民減廢,目的並非增加政府的收入。」
條例草案在議會談了近兩年,最後法案委員會終止審議。五個月後草案再闖關,當時反對派議員已集體請辭。
政府換屆,環保政策由謝展寰「接棒」,原定去年年底實施垃圾徵費,但年中宣布押後到今年四月。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稱:「聖誕及農曆新年,每年這段時間都是他們(清潔工)最忙碌的時間,因很多人大掃除等方式拋棄垃圾。清潔工很多會請假回鄉,變相亦是人手最少的時間。」
之後遭到批評,稱宣傳、回收配套仍不足,政府在年初宣布再押後到八月執行。
行政長官李家超指出:「垃圾收費已是香港法律,所以今日要討論的問題,是如何將法律落實好、執行好。」
政府之後找了14個試點進行「先行先試」、收集民意,總結稱措施擾民及勞民傷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