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sh: 2026-06-09 19:48
By: 無綫新聞
一個法律系女學生涉嫌參與2019年灣仔遊行暴動,重審後被裁定暴動罪成,即時還柙候判。
案件涉及2019年反修例期間,8月31日灣仔一帶暴動。被告湯嘉欣案發時21歲,在外國大學修讀法律系,被控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原審脫罪,律政司就暴動罪上訴得直,上訴庭將案件發還給區域法院原審法官李俊文重審。
李俊文裁決時指,考慮到被告當天行走路線,身穿黑衣黑褲,攜帶防毒面罩、行山杖等物品,認同上訴庭提出的觀察,全面考慮所有環境證供後,疊加效應是壓倒性,排除被告是無辜路人的可能。
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在知情的情況下,成為參與暴動的一分子,以出現在現場,「鼓動」方式參與暴動,裁定她暴動罪成,須即時還柙至下月15日判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