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署兩年前停止執行綜援申請人居港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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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2-05-08 02:50

By: 無綫新聞

社署表示,有關綜援申請人需要在申請前,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早於約兩年前停止執行。社署表示,自2010年6月21日起,因應高等法院的判決,社署已停止執行綜援計劃下,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而因應上訴法庭,於今年二月的判決,社署經徵詢法律意見後,三月中決定不再提出上訴。由於社署早已停止執行綜援計劃下,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撤銷有關規定的決定,在運作上與之前並無分別,綜援申請亦不會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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