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到要積極開拓土地,但全港有約六百公頃土地未有規劃用途,當中包括政府土地,部分更長期出租作回收場。有專家質疑政府公布的資料不全面,有規劃師指應將這類用地加以規劃。
土地短缺,但元朗廈村一幅佔地二萬幾呎的政府土地,租給人做回收場超過十年,都無規劃土地用途。政府稱在新界有4公頃這類以短期租約,租出作存放貨物、回收行業等用途的土地。
而錦田一幅用地附近全建了住宅,因為預留建北環線,都規劃為未決定用途。這類劃為「未決定用途」用地新界最多,有301公頃,離島有近252公頃,連同香港及九龍,全港有近600公頃。
發展局沒有提供政府用地佔多少,有專家質疑,早前政府公布全港有2100公頃空置住宅土地,但沒有包括未有決定用途的用地。有規劃師指未決定用途用地,多數是預留配合興建道路及基建,基建完工後,剩餘的政府土地應該加以規劃發展。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未決定用途用地主要受制於基礎設施限制、環境及基建項目等因素,需要詳細研究未來用途。為了地盡其用,會將有關用地撥做臨時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