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平:1990年前公務員互租單位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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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3-05-07 02:47

By: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及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涉嫌詐騙租金津貼案件在區域法院繼續審理。辯方傳召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作供,他表示1990年之前,公務員買樓互租很普遍,並無違法。

昨日被裁定表證成立的兩名被告麥齊光和曾景文,決定選擇不作自辯。以辯方證人身份作供的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表示,他1988年任職副銓敘司時,政府的租屋津貼制度是要資助外籍公務員,留港工作期間的住屋費用,但就未有照顧本地公務員置業需要。

王永平表示經過檢討後,他在1990年進行改革,推出公務員居所資助計劃,平衡本地及外籍公務員的不公平現象,鼓勵本地公務員置業。他說知道1990年之前,公務員買樓互租很普遍,公務員透過互租,取得租金補貼供樓。由於公務員互租單位並無違規,規例亦無要求公務員互租單位時要披露是否由公務員擁有,因此沒相關統計數字。

他又表示互租情況不會太公開,因為公務員性格較低調,不會將私人行為公開宣揚。

王永平接受控方盤問時說,知道過去都有很多公務員在申領租津時,作出虛假聲明而被刑事檢控,而檢控是要視乎整件事的嚴重性,亦會先聽取法律意見,關鍵在於有否欺騙政府。而他任職政府期間,有約十宗個案要轉介至執法部門,全部都發生在八十年代。

控辯雙方已完成舉證,法官押後到本月27日進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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