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齊光曾景文上訴得直 終院押後頒裁決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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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6-01-05 21:00

By: 無綫新聞

發展局前局長麥齊光和路政署前助理署長曾景文就串謀詐騙政府租津案提出終審上訴,終審法院裁定兩人上訴得直。

麥齊光和曾景文最終獲洗脫罪名,兩人離開終審法院時,與律師團互相握手祝賀。麥齊光表示:「當然非常開心,這件事雨過天青,將過去三年多的事可以放下,過程中朋友、家人、舊同事,所有認識、不認識的給予很大信任,內心無以為報。」曾景文說︰「很多謝親戚朋友關心和支持。」

麥齊光和曾景文被控於85年至90年間,藉互租對方單位串謀詐騙政府,訛稱在他們各自租用的城市花園單位中無財務權益,向政府申領租津,並使用津貼申請書誤導政府,涉及詐騙的租津共57萬元。

兩人2013年在區域法院被定罪,各判監八個月,緩刑兩年。兩人其後上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就兩人是否出資購入對方物業的裁斷出錯,但不影響他作出兩人確實有金錢得益的結論,兩人再上訴至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庭上問控方如何就兩人實際擁有租住單位的權益,提出毫無合理疑點的推論。控方承認無文件證據,但提出其他環境證供,包括兩人1985年同一日去「睇樓」,所購單位面積相若,同日簽訂對方租約,並由妻子出面處理,顯示兩人在掩飾是各自租住單位的實際擁有人。但終審法院最終推翻兩人定罪裁決,押後頒布裁決理據。終審法院同時裁定麥齊光與曾景文可獲發還由原審法庭上訴庭及終審法庭的所有訟費。

麥齊光2012年在行政長官梁振英上任後出任發展局局長,之後有傳媒報道他涉嫌騙租津。麥齊光上任12日辭職,由陳茂波接任發展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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