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饒戈平倡港試用內地國安法違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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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04-06 02:30

By: 無綫新聞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饒戈平表示,如果香港政府遲遲不就基本法廿三條立法,可暫時把內地的國家安全法在港試用。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認為建議是違反基本法。

饒戈平接受《紫荊雜誌》訪問,指香港近年出現挑戰國家權威,甚至挑戰國家主權和中央政府的行為,都與本港未就廿三條立法有關。他認為基本法不能喜歡的就實施,不喜歡的就把它撇在一邊。又立法工作自從2003年擱置後,長時間被曲解、污名化、妖魔化,問題需要重視。

饒戈平認為最好是由香港自行立法,但如果立法的政治環境不理想,不能任由問題拖延下去,建議把香港涉及國家安全的法律總匯起來,在基礎上增加新內容,形成類似廿三條的法律,如果遲遲不能開展立法,可以暫時在香港實行內地國安法,甚至由中央制訂,暫時適用香港的安全法,直至廿三條立法為止。

饒戈平表明這並不是中央意見,是內地學界討論的方案。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回應指,基本法列明只限附件三內包括國籍法等六條,全國性法律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不在此列。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我感到詫異,如果內地國安法在香港應用,這個本身與基本法的規定有些不符合,因為基本法廿三條說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自行立法,去處理有關顛覆(國家)一類罪行。(會否破壞一國兩制?),我不會這樣說,因為這是一位內地學者的說法。

有法律學者亦指饒戈平的說法違反基本法。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說:廿三條提到是由香港政府自行立法,因此絕對沒有空間,由中央政府直接將內地法律引入香港,當他提出如此極端,相信不代表中央主流意見的言論,反而令我安心,他之前似乎他的身份地位,有關言論,不是林鄭月娥所說的一錘定音。

保安局發言人表示,現時特區政府的工作重點,是處理各項民生和社會議題,未有計劃就廿三條立法。日後推展立法工作時,必定會充分諮詢各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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