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仕仁案 法官稱裁決不應受大眾印象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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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4-12-08 00:40

By: 無綫新聞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法官開始引導陪審團,提醒他們考慮裁決時,不應被大眾對「官商勾結」的印象所影響。

經過七個月的審訊,法官麥機智開始總結案情並引導九名陪審員的程序。法官指出,許仕仁05年上任前收取850萬元,再在07年底收取1118萬元。法官指陪審團要考慮這些錢到底是賄款,抑或有正當目的。而證明這些是賄款完全是控方責任,被告毋須證明自己清白。

法官亦提醒陪審團,要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被告有罪,而一名被告有罪,不等於其餘被告有罪,要各人控罪要獨立處理。五名被告中,許仕仁、郭炳江及陳鉅源均自願出庭作供,法官指他們品格良好,陪審團以此考慮他們作供的可信性,但就提醒陪審團不應受個人情緒左右。

辯方早前反駁控方,認為他們證明不到許仕仁對新地作出任何回報。法官就向陪審團解釋,法律上不需要證明有甚麼實質回報都可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至於許仕仁擔任行會時收受的錢,法官指如果陪審團不能肯定資金來自郭氏,而可能是來自北京資助的話,就不應該判被告有罪。

預計法官要用最少四天引導陪審團,之後陪審團會退庭商議,直至有大比數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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