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指,今年首十個月接到二千四百多宗投訴,涉及手機電訊商優先預訂最新款手機引發的問題。
近年新款智能手機推出,往往有購買限額,未必人人買得心頭好,手機電訊商因應推出優先預訂計劃吸納客戶。消委會指,單單於九月至十月就接到2373宗相關投訴。
其中有客戶在手機公開發售前一周已用信用卡網上繳付訂金,但超過十五日仍未收到手機,當時他的朋友已透過其他電訊商成功出機,甚至已從供應商直接購買,多番查詢下電訊商指缺貨,無法提供確實到貨日期,客戶向消委會投訴,最終獲退回訂金。
亦有客戶遇到電訊商主動以電郵通知新款手機缺貨,建議轉買其他型號,以便縮短等候期,客戶要求退回訂金,電訊商拒絕,指訂購條款已列明不保證取貨日期及不設退訂。
另有訂購個案,客戶原本月費398元,有無限數據,合約還有一年半才到期,但當從電訊商買了新手機時,發現要轉至新合約月費518元,兼不是無限數據。客戶認為被誤導,要求退訂,但電訊商表示,訂購網站已列明詳情,客戶需要同意才可訂購。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許敬文表示:「尤其是你按下了『同意』鍵,你最後是很難出爾反爾,因為人家已寫明,你又同意了,所以我們的意見也是別太心急,就算你有多喜歡那件產品,也要看清楚條款。」
與此同時,通訊事務管理局亦收到超過300宗同類投訴,已聯同海關跟進,研究是否涉及違反《商品說明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