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及新地管理層涉嫌貪賄案,法官完成引導陪審團,晚上法官指示陪審團暫停商議,休息一晚,明天早上九時半再開庭。
長達七個月的審訊終於進入「直路」,九名陪審團中午退庭商議,決定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和新地郭氏兩兄弟是否有罪。
因應陪審團特別關注第七及第八條控罪定義,法官麥機智再解釋相關法律原則。針對「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名,法官指控方必須證明許仕仁明知自己所收的是賄款,受賄與他當時擔任行會非官守成員的公職有關,亦要確定許仕仁是因為這個原因而沒有申報,陪審團才可以定罪。
法官亦重申「串謀」定義,是兩人或以上同意干犯罪行。所有串謀的人均要有犯罪意圖,只是知悉串謀的內容並不足以將被告定罪。
法官完成總結控辯雙方案情,要求九名陪審員盡力達成一致裁決,否則要以大比數,即是以最少以七比二或八比一比例,決定各名被告每條控罪是否成立。
陪審團退庭商議期間不得與外界聯繫,要交出手提電話及所有通訊器材。晚上亦要留宿高等法院內,直至有裁決為止。
陪審員首日退庭商議約八小時,未有結果。法官指收到辯方引用案例,要求法庭於晚上八時正中止陪審員商議。但法官指本案陪審員年輕,而且案情複雜、具爭議性,因此商議時間延長四十五分鐘。到晚上八時四十五分指示陪審團暫停商議,休息一晚,翌日繼續。而許仕仁、郭氏兄弟等多名被告在晚上離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