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梁振英早上啟程到北京述職,他指會向中央領導人交代香港政制發展的情況。
梁振英表示:「相信其中一個要點就是關於我和特區政府落實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的決心,當然前提是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和人大常委會有關的決定。我相信中央的決心是沒有變的,但大家都知道,我們要落實行政長官普選要根據基本法有關規定,一定要合乎基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同時基本法亦規定了要做選舉行政長官辦法的變更,由現在的選舉委員會改變到一人一票的普舉是有手續的,包括三分之二立法會議員通過、行政長官的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根據基本法的規定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我同意和人大常委會的批准,這個是不成問題的,最重要的是我們是否能夠得到三分之二或更多的立法會議員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