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後人要求重開爭產案的上訴續審。
反對上訴的長房次子霍震寰代表律師表示,爭議所在的南沙項目回購權已過期,根據和解協議並不屬於遺產,而原審法官是根據事實背景闡釋協議,他形容上訴只是源於對遺囑執行人霍震寰不信任。
代表律師同時指,即使要爭議也應該是針對實益擁有人,要控告的應該是持有南沙股份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因為回購權與實益擁有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爭產案早前一度因各方達成和解而擱置,但長房三子霍震宇指霍震寰簽署和解協議時,隱瞞亡父在南沙發展項目中擁有的權益達96億元,而夥同胞姐霍麗萍及霍麗娜提出上訴,要求重開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