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說,幾月前在北京與一些負責香港事務的官員、法律專家等人會面時,聽到對方談論過修改《基本法》的可能,但他強調未聽聞有具體計劃。
曾鈺成說:「我聽到有個說法,『一國兩制』已實行十多年,《基本法》已頒布二十多年,都要研究一下接下去怎麼樣。所以的確是有考慮假如要修改《基本法》應如何做,我並不是說已聽到任何消息、有甚麼具體計劃。我個人覺得有些條文,是根據當時八十年代,三十多年前香港情況撰寫,五十年不變,『一國兩制』的實踐已過超過三分之一,很自然要問,接下來餘下三十多年如何行呢。」
被問到《基本法》內有沒有條文需要修改,曾鈺成回應說,任何人草率地提出修改其他條文是愚蠢的事。他又說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附件一也曾修改過,所以不是甚麼新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