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是否作證法庭決定 黃毓民: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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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 2015-08-20 02:46

By: 無綫新聞

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去年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擲水杯,涉嫌襲擊行政長官梁振英,案件押後到十月預審,證人將包括梁振英。

黃毓民早上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他在去年7月3日襲擊行政長官梁振英。事發當日,立法會舉行行政長官答問會,黃毓民向主席台位置擲出水杯,特首辦事後報警。

黃毓民未有律師代表,他否認控罪,並在庭上高叫「議會抗爭無罪」,隨即被主任裁判官斥責,指法庭非表達政見的地方。案件將在十月九日作預審,控方透露案件將有26名證人,黃毓民准以五百元現金保釋。黃毓民指:「我就四個字『奉陪到底』。」

黃毓民在庭外透露,控方的證人包括梁振英、他的保鑣,以及立法會議員黃定光。特首辦回應指,行政長官梁振英是否出庭作供作證會交由法庭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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