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警員涉嫌前年「佔領行動」期間襲擊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案件繼續審訊。
曾健超及七名被告,早上先後抵達灣仔區域法院,繼續審理多條新聞片段,應否作為呈堂證供。而代表第五被告陳少丹的律師,亦反對將中區警署接見室的閉路電視片段呈堂。
曾健超首次作供,表示前年十月十五日凌晨三時許,他在金鐘龍和道花槽旁示威,突然被推倒地上,再遭毆打、施以胡椒噴霧及繫上索帶。其後被幾名男子抬起,交給其他男子。有人為他用水洗面,之後將他拖行,再整個人被抬起。
曾健超繼續作供指被人帶到變電站,掉落地拳打腳踢,他本來面向地下,後來面向牆捲曲身體,他表示感到很痛楚,無法肯定毆打過程長短,最後被帶上私家車送往警署。